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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租借流程
備妥申請資料
查妥場地資訊,填具「場地租借申請表」及「場地使用切結書」。
使用日前30天
備具文件,以電子信箱/臨櫃紙本/傳真方式提出正式申請。
使用日前15天
申請書經核准後,於租借15日前完成繳交租 借金額及保證金(1000元),以完成借用手續。
查妥場地資訊,填具「場地租借申請表」及「場地使用切結書」。
備具文件,以電子信箱/臨櫃紙本/傳真方式提出正式申請。
申請書經核准後,於租借15日前完成繳交租 借金額及保證金(1000元),以完成借用手續。